到二十一岁这年,由于在外自己租了房子(实际上是借住在女友租的房子里),大学里又不需要和什么外人打交道,我才逐渐能够接受短袖。我从小就很瘦,记不得出生时候多少,总之一直被人说瘦。猴子、竹竿、秀才,当下瞬时能够想起来的几个比喻都不算恶意。似乎也没有因为瘦弱这件事遭受过什么。听说东亚的文化传统里就以瘦弱为美,我倒是没被人说过美不美,反倒是大了之后,形象或者气质越来越像薄命书生,总是会被人劝说要多吃一些,或就是这样下去不行等等。小时候自然不懂这些,也不可能下意识地朝书生形象发展,所以身体的走向只能归因于基因,气质或交往方式大概一半源于身份(整个家族里最小的孩子之一),一半源于后天的机运。

「机运」也并不复杂。小学时,父亲好友的儿子与我同班,脸庞黝黑,比我高五厘米或十厘米,开学没几天,一次偶然(大概是坐我旁边的同学推了我一下),他跑过来护着我,用乡音说这是我弟,你们谁也不要欺负他,小心我打你们。我这就成了有人罩着的人。好景不长,三四年后我跟着父亲转学到省会郊区,那里的学生似乎比老家更野,经常看见各路人等抽烟(少数是真烟,大多是叶子烟),篮球场上也时不时有人斗殴。原本没了黑哥哥(忘记说,他叫王淳,性格和名字差不多,小学时候读起来总觉得很凶猛),要在这样的环境里过下去是不大可能。没想到城里也有城里的规矩,好孩子和坏孩子,如果不是遇到恋爱上的问题(好比抢了大哥的女朋友),多半是井水不犯河水。维系这个界限的不是大哥,也不是我们——我想说自己很野,玩得很开,可是说出来也没人信,干脆不装了——而是大哥们的女朋友或女性朋友们,也就是大姐们。

一位田姓的大姐曾告诉我,你是好孩子,不要和他们学坏了,尤其不要学抽烟喝酒打架上网,更不要和他们一样从楼上往楼下跳。这些消息从耳边或着小灵通(我从父亲那儿继承来一个诺基亚N73,我在上面安装了一堆JAVA游戏和袋鼠模拟器,可是这台机器几乎没有插上过电话卡,所以沟通主要还是通过小灵通完成)传到我面前,语气是过来人对没过来的人的教育,我却没法这么看,只感觉甜蜜而危险。甜蜜是因为我对她有些意思(至少是对姐姐的那种意思,我没有表达过这种想法,毕竟那时候我为了让人不再每天缠着问我喜欢谁——这是小孩子最喜欢玩的游戏——已经决定报出一个老家的同学的名字),危险则源于她和大哥(不知道是一个大哥还是几个大哥们,总之她满受人青睐,即便她小学时被人叫做「田鸡」也还是这样)。

现在回想起来,转学后还未升学的两年里,保护我的就是成绩(好学生的证明,如果成绩不佳,哪怕你不惹是生非,也必须学一些疯言疯语或是花拳绣腿,才能勉强得到人的尊重),还有那种类似姐姐的弟弟的自觉。正是这样的自觉——而不是那个名叫陈二狗,看起来很健壮很能打,其实主要长处就是打乒乓球和写钢笔字的朋友——保护了我。我无数次分析过这种自觉的来源,小时候家里有非常多的姐姐和哥哥,后来哥哥少了一些,姐姐还是很多,所以我已经习惯作为一个弟弟生活了(除了在我唯一的弟弟面前,那时候我还是个哥哥,只是近两年由于读书年份太多,越来越退化,变得更像城里人的我开始感觉到有些混子迹象的弟弟似乎也能在一些特别的方面保护我)。考虑到田姐和我考上了同一所初中,而混混们都没上,我们各有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于她,只要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不加声张,就没人知道她原来绰号叫「田鸡」了,她终于可以摆脱这两个字;于我,和大姐升上同一个学校,似乎预示着还能被保护,还能像原来那样安稳地生活下去。

事与愿违,新的学校里几乎没有混混了。作为一个私立的小学校,我们年级只有两个班,我们在四楼,另一个班在五楼,学校里的其他班级都是高中。我进校后听到最混混的事迹就是一个外号叫蒋二麻的人,在上课的时候用圆规戳自己的马眼。我想了好几种方式去陈述这个事实,最后发现还是直接说出来最简单。总之,我们班和五楼的班之间没有垂直映射关系,可由于蒋二麻的故事,相当长时间里,我总觉得有人在我头顶上做了些坏事或蠢事。抛开思考蒋二麻的片段(今天的我会更多时间考虑他的性先锋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如何反映了蛮荒之地青少年的性压抑,可是十年前,这事情无法以一种恰当的方式被理解),由于大哥们以及与大哥们相关的诸多事宜(花溪小学的一次群架总是会牵扯上许多人的许多时间,中间流程也相当复杂,可惜我没有机会穿越时候回去田野了)的缺席,我突然多出了许多空白时间,让我考虑一些青春期该考虑的事情。

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那时候住我们家对门,是小区开发商的女儿。那时候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现在我知道了,我们也都搬走了。我写过许多个版本的故事,关于这位女性的不同侧面,关于手电筒、九宫格或是我父亲的奇怪言论。肯定还有些事情没说过,例如学校的第一次春游,一位面部瘦长,有一些小胡须,像我姨父年轻三十岁的男孩子(抱歉我忘记他的名字了,只能这样去称呼他, 或许他姓李,或许如此)偶然发现,在车上低头捡东西时,她春光乍泻。为了叙事方便,我还是叫她「西瓜」。只有这位男子看到了西瓜露出的胸部,可是所有男生都知道了这件事情。按照边疆地区的贞洁观,没人过于在意,只有人开玩笑说她不再纯洁,她也没有在意,只是说了一段超出我的理解能力因此没能记住的话。忘记或许是因为嫉妒。西瓜是班花。这样五个字看起来很奇怪,也不知道班花要如何评选出来。可是自从那件事情后,大家就都公认了她的美,至少她从不隐瞒这一点,相当自信地面对着周围的青春期少年。

我那时候所有的朋友都喜欢西瓜。我们所有人都和她处在若即若离的关系中。倒不是刻意制造的结果,只是回过神来就成这样了。我猜西瓜并没有真正影响我们。或许只是青春期中最常见的一个对象,恰好我们所有人都选择了她。我不敢和她说话,伍哥可以和她说话。我习惯每天像弟弟一样跟在伍哥后面,有时候也跟在小灰后面,这样如果对话展开,我就能插上嘴,让对话变成三人,这是我和她面对面沟通的唯一方式。最后和她恋爱的是我,大概不是我比别人好上多少,仅仅是我习惯于坦白自己,而他们都还在躲躲藏藏。我们都有躲藏的时候。圣诞节前后的一天晚上,学校例行跑步时,伍哥抱着西瓜在操场上转圈。我好像在伍哥身上看到一些大哥的影子,他能抱起一个女孩子,我不行。严格来说他并没有罩着我,我只是喜欢和他呆在一起玩,因为我并不属于这里,似乎必须要一些人的带领,才能正常行动。不是那一天,而是此前或此后的某天,伍哥问我西瓜为什么要和我谈恋爱,西瓜说「因为他长得乖」。

我人生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时刻对自己的身材或样貌颇为满意。这肯定是其中之一。「乖」大概不是什么能带到成年的品质,至少一两年后就再没人这样说过我(反而是我的弟弟,一直到二十多岁,都还经常被人说乖)。我设想有一些品质能够和「乖」相替换,让自己更接近理想中的男士标准。我想起几年前刚搬来花溪时,小学要召开运动会,我假装自己擅长跑步,报名了长跑,练习了两周后拿了第二名、第三名或第五名。我猜我或许擅长跑步。我就开始认真跑步,希望能跑得更快一些,更远一些。用电视上呈现出的各种成年人形象来判断,长跑算是一个适合瘦小者的运动,尤其能够展现竹竿们的韧性。可我那时候的主要竞争对手,一个是楼上的蒋二麻,一个是父亲是体育老师的小灰。小灰经常教我跑步的方法,在我速度比他快尤其是超过他后,总是会说自己和我比赛并不公平,因为自己多背了几十斤肉,算是负重跑。

某次体育课结束时,我和小灰聊起西瓜,谈论间发生了什么口角,我和体重两倍于我的他打了一架。他将我按在桌子上,我用膝盖踢他的肚子。他没怎么打疼我,只是打得他手疼,我也完全没打疼他,只是被一团团肉弹了回来。除了这次之外,我们没有发生过什么争执。二年级的一天晚上,大家在玩扑人游戏或是别的什么,我突然被小灰扑倒在地。脸部着地,在橡胶跑道上滑行了一小段。我告诉父母自己跑摔了。父母给我买了许多疤痕灵。我不想上学,因为脸上(准确说,在两眼之间,鼻梁往上)包扎着,即便那时候我和西瓜早已分手,我也不希望这样来到学校里。我努力回忆,小灰有没有因为此时对我更好一些。可是眼下甚至记不起来包扎着的究竟是哪一段时间,他人又是怎么看待我的伤疤。这番失忆足以证明,除去那一两个月外,此事并未造成决定性的影响。

后来没过多久,小灰为了别的事情转学,伍哥和西瓜去了隔壁班。三年级时,我由于训练过度伤到了腰部,没能考上二级运动员。临近中考,我的跑速已经不如二麻,一千米要落后近十秒。体育中考那天,我(腰伤)、伍哥(脚踝扭伤)还有几个病患被分在同一组,教官似乎是某个病患的熟人,给我们所有人放了水。我在终点等伍哥时听体育老师(也是之前的教练)给我说,如果我没受伤的话,又何必在这一组。我看到伍哥跳着过来,快要越过终点线。天气很热,伍哥穿着短袖,我穿着长袖,我看到他的皮肤上都是汗水的光泽。他和王淳一样又黑又高,只是名字听起来更尖些,不像大哥,更像是那个一起玩耍,并且会把恋人抱起来转圈的朋友。可能还有别的原因,只是现在想不清了,总之某个瞬间开始,我再也不穿短袖或是高于脚踝的裤子。一半是为了遮盖手肘处长出的伤疤,一半是为了遮盖身体的其他部分,遮盖自己不乖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