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霍加特与威廉斯的时代,文化研究就已呈现出强烈的跨学科性。数十年来,随着文化研究在学院内部的建制化,其涉及的学科、领域或对象也在不断扩张:不仅囊括了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产品(如文学、电影、音乐),也逐步纳入了文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生产、消费/接收、再生产),方法上亦受到诸多学科(如社会学、文学、人类学、媒介研究)的影响。文化研究既已如此复杂,相关学者也就难以将之视作一个稳定的领域,而更倾向于将其理解为某种变动之中的「进路」。可作为一种「进路」,文化研究却存在着一种根本性的缺陷,即无法纳入「文化」本身。

相当程度上,文化研究的根本缺陷源于其内在的社会学因素。正如本・卡林顿(Ben Carrington)在《解构中心:英国文化研究及其遗产》一文中所说:「尽管文化研究的倡导者经常声称拥有一个多重的(multi-),否则就是交互的(inter-)学科基础,吸收了历史学、政治学、美学和文学理论等学科,但实际上正是社会学为大多数研究提供了主要的『元概念』(metaconceptual)构架。」卡林顿所说的「元概念」构架体现为一种方法论上的自我限制:或许正因其创始人的文学血统,后霍加特时代的文化研究希望向社会科学迈进,构造出一种彻底外部化的(因而也放弃了韦伯所谓「理解」之可能的)「文化科学」。概言之,社会学对文化研究的影响并不体现为文化研究对社会学概念、方法或对象的有效吸收,而是反向体现为文化研究的方法论困境:建制化的文化研究有意回避了它与社会学(尤其是二十世纪早期的经典社会学)的共性,即对作为整体的文化过程的理解之努力——在此,文化研究的确靠近了「科学」,可它也失去了从内部理解文化的可能。

的确,今日文化研究长于从外部理解文化:探寻索尼随身听的设计、制造与使用过程、发掘英国早期摇滚音乐与政治的关联,或是考察侦探小说如何体现了十九世纪英国的城乡区隔。在纯粹的外部视角看来,「文化」与任何经济要素没有本质区别,甚至可以说「文化」与任何客观存在的物体也没有内在区别。可正如詹・韦布在《文化研究与美学:快感和政治》中所说,这种纯粹外部的文化研究注定是贫乏的,因为文化注定要与主体发生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纯粹工具性或理性化的,而必须牵涉到感官(甚至快感)。就此而言,文化研究越是将文化当作某种外部的客观存在物,它就越是远离实际的文化过程,或者说,它就越像是一种「没文化」的文化研究。

这并非文化研究固有的问题,而是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成的变形。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所有的外部研究都忽略了威廉斯最初提出的文化定义之一,即作为一种「培育」的文化。如果文化不止呈现为某种物质结晶,也不止浮现在所谓使用或消费文化的过程中,而是可以体现为某种理解与培育(即强调其「化」的面向),那么文化研究必然需要引入对「感受」本身的考察:研究者不应伪装客观中立,而应切实地进入到文化过程中——这并不意味着要同一般文化接受者(或消费者、使用者)那样,无知地承受文化的威压;相反,这要求研究者在感受的同时质问感受的条件性与历史性,以此达成一种更高层次的科学。

因此,詹・韦布所谓的「文化研究与美学」之结合,就是要拓展(或恢复)文化研究的边界,因此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将「文化」再度带入文化研究的尝试。在韦布看来,文化研究与艺术/文化的关键界分在于方法论上的差异:「文化研究的著作常常不重视称之为艺术的或者审美经验的艺术品和艺术家本身。不像艺术史学家、文学批评家和美学家,文化理论家着重发展对于(艺术)场域及其实践的批评,胜于直接专注于作品本身。」可事实上,一种真正有效的文化研究不仅应当考虑文化的构造过程,同样也需要考虑文化呈现的结果(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品或某种感受),这就是说,不仅应当追问索尼随身听的生产过程及这种过程对其设计、功能的影响,同样要考虑这一机器的机能与设计本身的意味(它是「好听」的吗?哪些设计让它显得便利?它的设计语言受到了哪些产品的影响?),还有用户对这种设计、机能的直接感知(时尚的 Walkman 还是高保真的碟机)。

韦布对于文化研究的批评显然受到布迪厄的影响。我们可以将布迪厄对文学场进行的考察及布迪厄的《自我分析纲要》看作两种有所区别的分析路径。就前者而言,对艺术场或文学场的分析是纯粹外部化的,可这种外部化的视角所进行的是一种双重的翻转:一方面,这种分析(一如任何一种结构分析)试图将「内部」的东西翻转到外部,证明艺术与文学中的「超功利美」之建构性;另一方面,这种分析又再度指向其自身,将对美的建构性的分析也看作一种建构,并再度内翻,要求理解感觉的、情感的、身体的、知觉的各种反应如何扎根在语境中塑造出特定的效果。就后者而言,对「自我」的结构性分析从一开始就是内部的,它要求个体感知(与经受的诸形态的文化)的存在,并在此基础上,希望对这种感知的历史性与条件性进行分析。

如果说一般文化研究体现了某种方法论上的天真,那么将「文化」带回文化研究的尝试的确有助于构造一种更具反思性也更具科学性的研究路径,因为只有借助「文化」的内部视角(相当程度上就是一种感官的视角),研究者才可能揭示出「文化」概念(或任何一种处于研究对象位置的文化产品、过程)本身的历史性与条件性,同时又正视其感官效果,不将之视为虚无的建构;也只有在明确其历史性与条件性的情况下,对文化对象的感官效果的考察才不再只是一种「美学」欣赏,而可以成为一种真正有意义的文化研究。

事实上,除去韦布所引述的布迪厄只思路外,仍有多种将「文化」带回文化研究的可能:既可利用奈格里在《艺术与诸众》中讨论的艺术本身的敞开性,亦可考虑齐美尔、本雅明一脉强调的文化断片与日常生活之关联;既可借用德勒兹对「情动」(Affect)之身体性的强调,亦可回到法兰克福对艺术感知与艺术生产的双重进路中。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其最终目标都并非对象、方法或是跨学科性的增加,而是向「文化」本身的回归,用韦布的话说,就是「通过反思社会的偶然性以及美学和日常生活的重叠,通过把物质性带回到理智、趣味和伦理之中」,以探索一种新的能促进文化研究的文化理解方式,同时创造一种新的,能促进文化理解与感受的文化研究。